香港藝術行政人員協會對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擬推行新政策的回應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就去年7月28日香港紅磡體育館Mirror演唱會事故發表意外成因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Mirror演唱會的租用人和/或其承辦商與分判商,違反了紅館的「租用條款」規定。其後,康文署於今年7月14日和18日舉行了「有關加強舞台安全與業界的交流會議」,與本地個別藝術團體會面,會上署方表示參考了不同地區的安全指引,並採納本港工程師學會的建議,從而制定並擬施行新的政策。

新政策建議將演出分為四個等級,包括A級、B級、C級和C+級。其中,B級或以上的演出需要經過不同程度的工程師認證,以確保舞台配置安全。同時,康文署又提議修訂舞台工程操作人員的資格,表明不合資格的操作人員必須報讀相關的課程,費用由製作承辦商、藝團或該人員支付,新政策將同樣應用於表演藝術界。

香港藝術行政人員協會對康文署推行的新政策將適用於表演藝術的建議深表憂慮。

演唱會與表演藝術的特殊性及場地的使用和配置有不同程度的差異,包括舞台配置、裝置及科藝設施的應用及表演範疇等不同內容。「四級制」新政策適用於演唱會的守則未能完全適用於各類型藝術表演,我們擔心此舉可能過度限制藝團或藝術家的創作和表演自由。

此外,本地各大小藝團的運作及演出均受康文署或藝術發展局提供不同形式的資助。資助金額有限,若署方將「四級制」新政策強制應用於表演藝術界,無疑加重表演的製作時間、資金及行政成本,製作單位將被迫承擔這些額外負擔。同時,新政策或會影響海外藝團考慮來港演出,影響香港作為中西文化藝術樞紐的地位。

再者,康文署在制定新政策時並未廣泛徵詢表演藝術界專業人士的意見,僅參考了工程師學會的建議,這顯然缺乏全面性。署方宜盡快提供新政策的詳盡內容,並積極邀請藝術行業代表參與相關政策的制定和修改過程,展開全面的諮詢工作,共同制定適用於表演場地的安全規則,以確保這些規則不會過度限制藝團或藝術家的創作和表演自由。

香港藝術界一直是文化發展的重要支柱,我們衷心希望康文署能夠聆聽各界聲音,尊重各界意見,制定出合理且符合實際情況的政策,讓香港的藝術文化繼續繁榮蓬勃。我們希望康文署能夠重視藝術界的意見和需求,適時進行修正和改進。

謹上

香港藝術行政人員協會